网上发布鉴定性别的消息属于犯罪吗

2025-06-20 13: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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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网上发布鉴定性别的信息广告属于违法,但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任务是加强广告监管,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广告信息,禁止搜索引擎网站提供涉及胎儿性别鉴定广告信息的检索结果,否则将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网站。

《通知》明确,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首先要加强广告监管。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广告信息,禁止搜索引擎网站提供涉及相关广告信息的检索结果,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网站。同时加强对中介查处。建立有奖举报制,在社区形成群防群控局面,依法查处胎儿性别鉴定的非法中介机构和人员。

此外,我国还将加强采血监管。禁止任何机构、人员采血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禁止介绍推荐采血鉴定胎儿性别,禁止泄露孕妇私人信息。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产前诊断等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加大血样出境检查力度,禁止私自携带、邮寄、运输血样出境。

回答2:

鉴定性别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发表有关广告的,不属于犯罪,但责令其嫌弃删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