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十几天的新电瓶车在停车场被盗,停车场是先停车,后收费的,请问停车可要负责赔偿?

2025-05-19 14: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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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