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 应该是不可能使用环保局的行政公章的 各地城管部门应该都陆续成立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 具有独立的行政处罚权, 应该依据各省市容管理处罚条例 而并非所谓的环保局定的什么处罚条例 楼主所说的用环保局的公章与处罚条例 应该是道听途说 但是城管部门行使暂扣权力的时候应该是要开出 暂扣单据 并有两人两人以上正式在编执法队员签字。被扣物品者在7个工作日内去城管部分交付罚款 并领取罚款非税收财政票据 如城管部门未开出任何单据 应属违规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