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满足: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提供给学校的材料就是家长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到地税打印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到公安局打印暂住证清单。(打印证明可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厅,打印社保缴费证明,二楼D厅打印暂住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