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举例说明

2025-05-23 04: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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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包括:
1、刑法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257条第一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260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自诉案件不是同一个概念。重婚案并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自诉案件除了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外,还包括: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有:
刑法234的轻伤案、245的非法侵入住宅案、252的侵犯通信自由案、258的重婚案、261的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以及刑法4、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回答2:

刑事犯罪一般都是公诉案件,但有些个别案件采用不告不理的原则,也就是告诉才处理。有虐待,侮辱,诽谤,重婚,如果没有严重后果都是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