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消费税计算: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这三种情况从消费角度,税额完全一样。
自产自用(用于非应消费科目)——记入成本,
委托加工(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从量生产,用于连续加工,在《消费税条例》规定中,没有抵扣消费税。
进口——海天开具完税证明。
3、组价=成本×(1+利润率)+从量消费税 是计量增值税的。
假设均以17%定增值税率。
从量计征消费税的产品,应交增值税=(成本×(1+利润率)+从量消费税) ×17%
区别从价计征消费税的产品
区别复合计征消费税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