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收赞助费,在任何地方都是违法的。
一、只要是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就是乱收费。
学校肯定不是承认它收的是赞助费。因为,国家政策规定,作为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一种方式,捐资助学是允许的,但是,如果把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则是变相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这是巧立名目的乱收费,是应禁止的。
二、事实上,捐资助学的前提是社会人士要自愿,因此,家长只能是被迫自愿了。
如果捐资助学与入学机会挂钩,且都针对有入学需求的家长、有统一的标准,这就是“被自愿”,只是把择校费、借读费换一个说话,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
早在2009年,国家就统一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2010年,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对照以上规定,大源金星小学今年要收赞助费,毫无疑问是违规的乱收费,国家规定,即使是对于民办学校来说,学费标准已经高于公办学校,且依据《义务教育法》,举办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政府要实行补贴,在享有政府补贴之后,民办学校也不得收取与入学相关的赞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