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桌上争吵当场致人死亡责任划分

2025-05-19 14: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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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酒桌上,父亲与他人发生口角,父亲被气死。
这要看骂了那些话,如果他人有侮辱你父亲的言语,没有肢体冲突,
他人应该负责赔礼道歉,应该赔偿部分损失。赔偿损失大约在20%到30%
例如赔偿伤葬费,抚恤金等。
如果他人没有辱骂,没有肢体冲突,父亲身体原来有些病,加上喝了些酒,
与他人发生口角,一般对方不会给赔偿。协商后,给你父亲些补偿。
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答2:

《侵权责任法》第24条还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若李某无过错,也应为您老伴死亡后果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您可与李某进行协商,要求李某承担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侵权责任或通过诉讼途径提出索赔要求。

回答3:

必须医疗鉴定,证明死者的死因与争吵有直接因果关系,对方就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答4:

需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要根据因果关系的性质和法理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定,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来决定承担责任的多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八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吵架过程中一方倒地身亡另一方为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王女士与段某均是在重庆市永川区某学校大门外摆摊卖小吃的商贩。2013年9月,两人因双方小吃摊的摆放位置发生争吵,不久后,王女士的前夫郭某前来送豆腐干,听闻前妻与段某争吵,郭某便来到段某摊位质问段某继而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郭某突然倒地不起,医院救护车到达现场后,经医生检查郭某已经死亡。次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郭某进行了尸检。
鉴定结论为:郭某系小脑、大脑组织蛛网膜下腔脑血管畸形、血管破裂致小脑大脑大面积蛛网膜下腔出血引起颅脑功能障碍死亡。后经司法鉴定,郭某的死亡与段某之间的争吵存在因果关系,争吵为其死亡的诱因,参与度以5%~10%为宜。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郭某因情绪激动导致自身疾病发作死亡负主要责任,段某的吵架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段某赔偿郭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