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虚构资金用途骗取贷款用于单位支出,构成何罪?法人代表是否需负刑事责任?

2025-05-22 0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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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里有些问题需要你详述:“单位支出”是何含义?单位能否归还贷款?
你说的情况下,可能涉及两个罪名: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对于前者而言,要求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此企业贷款后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则难以构成该罪;对于后者而言,要求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果此企业有能力归还或者提供了足够担保,则难以构成该罪。
综合考虑,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企业无法归还,有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
另外,如果该骗取贷款的行为是由企业负责人研究通过,代表了企业的行为,应当是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望采纳,谢谢!

回答2:

这个只能说,就算你搞大了,最多也就是财务人员去顶罪,如果你要搞法人的话,就必须有直接证据,否则,以国企法人这样的身份,你都很难搞倒他呀!(万事莫冲动,真想搞,就好好收集证据否则你是顶不住他们的报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