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基本正确。只要有1分钱过期欠帐,所有消费都得从消费日开始算利息。这是银行普遍的做法。只有算利息的本金取数有所不同:比如,工行对你已经还了的部分,就停止算息;而其他银行据了解,是全额(不管还了还是没还的部分)上息。所以,如果你的卡不是工行的,一旦没法如期全还(还最低也不行)必须立即停止该卡的所有消费行为,才能减少利息损失。
具体银行规定参见以下提问的回答。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26020322.html
根据人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是这个吗? 其他抽空再答好吗.
信用卡逾期后,想与银行协商还款,如何自己计算本金?
循环利息的计算是以账单上每笔金额(包括不享受免息还款期的消费本金、预借现金本金、已出利息)为计息本金,以该笔账款的记账日为计息起始日,到该笔账款还清日为止,日息0.05%。
假设4月5日是你的账单日,在本月账单周期内,4月4日有一笔消费,金额为1000元。
那么“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
在下列情况下,循环利息分别为:
(1)如果你于4月30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在5月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 0元。
(2)如果你于4月30日前只偿还了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具体计算如下:
1000元×0.05% ×26 天 (4月5日-4月30日)
+(1000元-100元) × 0.05% × 5 天 (5月1日-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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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息
电话询问去 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