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送易燃易爆物品,注意事项:
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要在车辆前方悬挂黄底黑字的“危险品”字样的标志,并有熟悉货物的专人押运。
2、车上不许乘坐其他人员,押送人也不许擅离车辆。
3、危险品必须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并配备必要的装置,例如压力表、防波板、液位计等。
4、运送易燃、易爆物品车辆也需符合规定。车厢底板和护栏要牢固安全,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车辆排气管应装有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
6、车上应配备消防器材,有紧急处置燃烧、爆炸的工具。
7、行驶路线要尽量选择行人、车辆少的道路,切勿快速行驶,不要超车抢行,也不要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停车。
运送易燃、易爆物品要在车辆前方悬挂黄底黑字的“危险品”字样的标志,并有熟悉货物的专人押运。车上不许乘坐其他人员,押送人也不许擅离车辆。 危险品必须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并配备必要的装置,例如压力表、防波板、液位计等。 运送易燃、易爆物品车辆也需符合规定。车厢底板和护栏要牢固安全,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车辆排气管应装有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车上应配备消防器材,有紧急处置燃烧、爆炸的工具。 行驶路线要尽量选择行人、车辆少的道路,切勿快速行驶,不要超车抢行,也不要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