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明清白,胡某按要求拿出身上的东西,重新走过警报装置,警报再次响起。超市工作人员一口咬定胡某拿了德芙巧克力,并对胡某搜身,却没查到任何东西。 "148"工作人员告知胡某,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因此,超市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搜查顾客的身体,在无相关证据下,更无权认定顾客具有偷窃行为。胡某有权要求商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并建议胡某先与超市磋商,如果对方拒绝可向消协投诉,若协商达不成一致,可依法起诉 "148"工作人员指出,现在一些超市有诸如"偷一罚十"等规定,商家认为发此公告就可对顾客进行检查,其实商家并没有检查顾客的权利。顾客也没有接受检查的义务。 当商家确实怀疑或发现消费者有漏付款项甚至有偷窃行为时,其合法权益又如何保护?"148"工作人员称,超市可实施"自助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在情况紧急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援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以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然后请求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自行其是,侵犯顾客权益 点评 一、 超市工作人员无权搜查顾客的身体,其搜身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四、 超市违反法律规定,对胡女士进行搜身,是对胡女士人格尊严的侵犯,对此超市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胡女士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获得赔偿和道歉;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促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经营者怀疑或发现消费者有漏付款项甚至有偷窃行为时,首先应当说明消费者自觉交付遗漏款项和交出偷窃物品。一些超市内部制定了对合理盗的处罚,如规定"偷一罚十"。这种作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者对顾客没有处罚权。当消费者置之不理,或者狡辩抵赖时,经营者应当立即或尽快请求公关机关处理。
可以报警处理。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
110的职责范围
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