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到计生局。只要写好证明后,到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盖章,后到乡(镇)计生行政部门盖章就可以了。
具体婚育状况证明包含以下内容:
婚育状况证明
男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单位,系初婚(或再婚),未生育子女(或现子女状况)。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女方姓名在何地登记结婚。
女方姓名,性别系初婚(或再婚),未生育子女(或现子女状况)。于某年某月某日与男方姓名在何地登记结婚。
特此证明
村(居)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情况属实
(乡、镇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省外婚姻需要三级婚育证明,就是村居出具证明并盖章,然后乡镇(街道)计生办和 县(区)计生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