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请您将户口从集体户口迁移至您房产所在地(1、该房产中已经有户口,凭房产证、户主同意书、双方户口本、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双方身份证办理;2、该房产中没有户口,凭该房产权关系人的同意书,房产证、您的身份证、户口本办理入户手续,产权关系人的概念是:因你母亲去世所占有份额作为遗产继承后的所有关系人,可能只有您一个,也可能是所有子女),您的户口迁入后,再到该房所在地,分局一级的办证中心申报夫妻投靠的手续!希望给您帮助
1.请您将户口从集体户口迁移至您房产所在地,需要资料有该房产中已经有户口,凭房产证、户主同意书、双方户口本、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双方身份证办理;
2.该房产中没有户口,凭该房产权关系人的同意书,房产证、您的身份证、户口本办理入户手续,产权关系人的概念是:因你母亲去世所占有份额作为遗产继承后的所有关系人,可能只有您一个,也可能是所有子女);
3.您的户口迁入后,再到该房所在地,分局一级的办证中心申报夫妻投靠的手续。
具体条例可根据将出台的《南京市户籍市域范围内有序通迁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人才落户工作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江宁、江浦、六合、溧水、高淳(南京老五县,现已改区)与南京主城户口将实现通迁,只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不再受房屋面积限制。
简单,你和你老婆的户口一起迁进去,当然要提供一些材料,
办理方式如下:(你是申请人,你老婆是投靠人)
1、夫妻投靠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明时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夫妻双方及户主、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的两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现户籍地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你先带着房产证和结婚证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找户籍警开户籍接收证明,再凭接收证明到你妻子的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明,一并交到户籍迁入地的派出所即可。
南京居住证落户政策:明确各类城市落户条件标准
为了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在公安部2012年底报送的《居住证管理办法(送审稿)》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广泛征求了中央有关单位、省级地方政府及部分城市政府的意见,会同公安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在持证人登记为常住户口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类城市制定落户条件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