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交通事故损伤不需要取出内固定(钢板)再做鉴定,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交事故伤残等级评定),自受伤之日起三个月就可以做鉴定。在拆除内固定之前还可以做(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可鉴定出拆除内固定所需所有医疗费用,连同伤残赔偿金向对方索赔。
脸上伤疤也可以鉴定,可以鉴定出伤疤是否达到伤残(面部伤痕超过规定长度可视为伤残),还可以鉴定整容或用药消除疤痕所需费用,向对方索赔。
1、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病情稳定或治疗完毕。一遍情形下,出院后3-6个月内即符合伤残鉴定的情形
2、治疗伤疤的费用可以向对方主张。
无锡法舟律师 高学文
这个比较严重了 建议你朋友还是去咨询下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