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是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措施,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土地整理的基本内涵是: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也就是通过土地整理,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达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的目的。
福建省人多地少,据 2007 年底统计,全省人均耕地仅 0.56 亩。根据新一轮省级规划修编中的建设用地预测,每年全省非农建设就要占用耕地 8 万~ 10 万亩。如果耕地得不到及时补充,势必将冲击粮食安全,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福建省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根据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全省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仅有 5.25 万公顷,主要是可开垦荒草地和可开垦滩涂,合计占全省总量的 93.35%。其中,可开垦荒草地分布零散,集中连片少,开发利用受到地形坡度和水资源的制约;滩涂围垦投资成本高,建设周期长,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方面的制约,因此,土地整理成为补充耕地的最佳选择。从 2000 年开始,福建省立足省情,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并将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列为“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随着土地整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土地整理区必须明确土地整理效益评价标准、土地权属调整、土地整理受益分配标准。农用地(耕地)分等从自然和社会经济等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尺度对农用地的质量、生产力进行了定量化的研究,其成果反映了农用地自然质量、利用水平、经济效益等丰富的信息,这为在土地整理工作中的应用提供了可能。
(一)可依据农用地分等成果科学规划开发整理区域
选择土地整理重点区域,需要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布局及潜力调查评价等进行系统分析。农用地(耕地)分等成果提供了全省可比的质量信息,如各等别农用地的分布、光温(气候)生产潜力、产量比系数、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农用地利用等指数、农用地经济等指数。利用信息技术将耕地数量、质量等信息直观地反映在农用地(耕地)分等图上,反映了开发整理的农用地在空间上的等别差异,为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区域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区域开发整理方向及应采取的开发整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可依据农用地分等成果公平、公正地调整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调整应按照利益共享、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应以各权属主体在开发整理前所拥有土地的质量或价值为依据,对开发整理后的土地进行分配。利用农用地分等成果确定县域可比的分等成果,再利用等别的差异,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整。
(三)可依据农用地分等成果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初步设计中的目标等别
由于农用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气候、水资源、土壤等自然条件的不同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水平的区域差异性,造成全省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利用等别和经济等别的区域差异明显。农用地利用等别既与农用地的自然生产潜力有关,也与人们利用农用地的投入与管理水平有关,反映的是在农用地自然生产潜力的基础上,人们利用其进行农业生产获取的实际产量,也反映了人们利用土地的能力和意愿。因此,通过分析农用地各利用等别的面积和分布情况,如果一个等别所占面积大,说明该地区很容易达到此等别,从而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中的目标等别确定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