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协会的基本特征
1、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
2、消费者协会的任务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
3、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消费者协会的法定性质是属于社会团体组织。
二、消费者协会的特殊性
消费者协会的性质虽然是社会团体,但它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与其他
社会团体相比较,具有鲜明的特点:
1、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能,在法律赋予权力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2、由政府部门发起,经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3、消费者协会没有会员,保护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消费的所有人士的
合法权益;
4、实行单位理事制,理事代表的是单位而不是个人。
综上所述,消费者协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发起,经国务院或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依据法律赋予的七项职能,专门从事消费者
权益保护工作的公益性组织。
工资待遇因地区不同不等,自己感觉不是多么理想......和省局公务员不是一个档次,汗颜...... 话又说回来,你自己想做什么?个人认为能进工商局就进工商局,因身份进不去的话,选事业单位消协《清水衙门》还是不错的,有时虽然是个出力不一定讨好的结果,问心无愧。祝你好运~
清水衙门,工资1000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