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存在劳动事实关系而未签合同的赔偿问题

2025-06-20 23: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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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事实劳动关系方面。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双倍赔偿方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头一个月不算双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证据方面。

你需要提供你在此单位工作7个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持有证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用人单位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鉴于你的描述,证明你跟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方面应当是够了,现在视频拍摄上班之类的没有必要。主要的问题是7个月时间的问题,最好有一些当初到单位时有日期的文书,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的劳动关系从何时开始的证据就比较主动了。

4、程序方面

一般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不过支付双倍工资一般用人单位是不会主动给你的,需要你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诉,通过仲裁走,这时,证据就更为重要了。

-------------------补充回答

有流水单和工资条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祝你维权成功!

回答2:

1、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2、你所提及证据材料可以为你的仲裁请求提供证据,最好能够提供提起仲裁前的最近的工资条,避免单位抵赖。

回答3: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您掌握的证据是不充分的,必须要有单位公章的文字材料,比方在离职交接单上有您的签名和单位的公章,这样的证据效力最大,最足以说明问题。
3、工资单应当是连续的。

回答4:

1.劳动合同是公司举证的,他们不签是他违法;
2.只要能证明你的收入状况就可以到信访办申请调解或者劳动仲裁,不知道你们发工资是打卡还是给现金,如果给现金那就只有工资条一个办法,如果是打卡你可以到银行打印账户流水。
3.考勤记录他们一般不查。

我也曾有你类似的经历,不过后来调解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