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中一个投资人可以变更吗

2025-05-21 11:09:19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可以

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记载的投资人名称(姓名)、投资额、投资比例,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应提交材料规范:
(1) 全体投资人(包括原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调整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原投资人退出的,应提交由原投资人盖章、签名的原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十九条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一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