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列入刑法至少判1年虽然有影响但利大于弊(放在以前直接枪毙)
穿二战日本军服拍照和行纳粹敬礼,只是无知、丢人那么简单吗?
这是对历史的不尊重。对已经逝去的英烈的侮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万不能拿自己曾经受过的侮辱来做恶作剧。对此,只能觉得,当事人应当加强国家情怀,民族精神的培养,并向英烈们致以最真挚的歉意。十万青年十万兵,一寸山河一寸血的岁月是我们所不应忘记的!
年轻人,一心只不过想蹭热点而已,根本不知道这二战日军军服意味着什么,也算是现代教育的缺失吧
只穿明治军装不穿昭和军装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