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离职时住房公积金可否无条件取出?如果可以,取出的是个人部分还是个人+公司部分?

2025-06-20 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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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户籍离开本市可以提取公积金。请本人携带好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户口簿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手续。如果是本市户籍,仅仅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暂时不能提取,公积金帐户只能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到中心托管户,待落实新的就业单位后转至新单位后继续缴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一)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 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用于支付房租的;
(五) 离休、退休(退职)的;
(六) 出境定居的;
(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八) 家在农村的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回原籍的;
(九) 职工因失业住房公积金已转入托管户连续2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十) 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