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是指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包养情人等行为。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务员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是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是包养情人的;四是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