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的问题,我想了好久,只有一种选择:忘了它(她)。即使你最后要回来拉,你心里就能痛快吗?不会的,也许你会少一点气愤,你维护了你的原则。你应该知道她是在骗你,那就不要再让她骗了,你即使气的要死,她也不会知道,更不会有什么愧疚,所以你应该好好的爱自己,忘记她,就当是前世欠她的,下面有一文章,有兴趣就看看,也许你会喜欢。
前世---今生
书生拿着书在打瞌睡。欣赏他的人说,你瞧,他多用功,睡着了还拿着书。不欣赏他的人说,你瞧,他多懒惰,一拿着书就睡着了。看的人不同了,书生就不是那个书生了。我经常说的一个例子:桌子上放着半杯水,乐观的人看到的是“里面有半杯的水”;悲观的人看到的是“那不是还有半杯空着嘛”。只是我们看的角度不同罢了,你爱他的时候,他的缺点都是优点。你不爱他了,他的优点也成了缺点。看的眼光不同了,他就不是他了。
和一个人牵手的时候,就以为会是一生一世的相守。等到隔着太长的一段心路望回来,才惊讶的发现,虽然彼此都那么熟稔的活在彼此的身边,却连相互述说的欲望都已经没有。其实那是最悲哀的。
是的,冷眼旁观着,彼此都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河川。而河川,永远都只会觉得是对方这座桥在走。
有一则佛教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 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 看一眼,摇摇头, 走了。又路过一人, 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 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 挖个坑, 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僧人解释道, 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 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书生大悟。
前世,究竟是谁为你盖了件衣服。又是谁埋的你?
金岳霖找到了林徽音。他用一生的孤独来回报林这位前世埋了他的人。徐志摩找到了谁?“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他在追求陆小曼时说的话。
他轻轻的从林徽音的身边走了,正如他轻轻的来,他轻轻的挥手,没有带走林身边的一朵云彩。为了满足陆奢靡的生活,他频繁的往来于南北授课,在碧蓝的天空中,他把他34岁的生命回报给了前世埋他的陆小曼。
人们从奈何桥上匆匆走过。
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口渴的人心急的喝了。于是,那个前世埋他们的人,在他们头脑中渐渐模糊了。他们开始惊惶的四处张望,妄图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今生的爱人。 “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你携起他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前世与你有缘的人,就是你身边与你相濡以沫的人。
欣赏那个打瞌睡的书生吧。他真的很用功,你瞧,他睡着了还拿着书呢。朋友说,月光下的大海,泛着粼粼的波。和他去看看月光下的大海吧,在大海的最深处,也许就藏着你前生的记忆呢。
我在屏幕前轻轻的笑了。
三生石上的旧精魂,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么?与前世与我有缘的人,携手在银色的沙滩,那该是今生最完美的一种幸福了吧。
我从奈何桥上走过。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不,不不,我不喝,我宁愿在忘川河边忍受水淹火炙的磨折,我也一定要记得,前世,我究竟欠谁一个“情”。
要不要,要看你自己怎么想的.
我个人觉得她当初找你借钱可能就是看准了以前你和她关系不一般,你一定会帮她,而且不还可能也没关系.我觉得这样的人以后最好就不要和她叫朋友了,朋友需要的是真诚互助,而不是欺骗、压榨。
你最好还是把钱要回来。虽然前不是很多,而且总是这样催促她还钱有点太……(一时想不出什么词合适),但是如果不要回来,她可能还会继续这样或变着法的找你借钱,有了第一次,难免不会有第二次。
(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我认为如果是我的话我可能回这样)
:) :〉 Good luck to you!Happy new year!
过去就过去了.
如果真的不在乎钱,
别给自己填堵了,这种人不值得计较.
同样的精力用在学习工作,特别是快乐的生活上,
不是更有价值么?!(反正我觉得,要也要不回来)
要是我,我会心疼250元(虽然数字难听),
但是不会去要,可能会采取一些我觉得比较解气的方法,
比如在这里说出来,让大家骂她:贱女人.
自己心理说对,就会舒服多了.
方法虽然Q了点,但是有利于自己才是第一位的.
放不下只能说明牵挂,对人?对事?
想清楚没有值得你留恋的了,心情自然就会开阔.
我有个同学,给女朋友租房子住,自己还是住宿舍,
因为觉得还没有毕业就出去住不好,
结果呢,竟然发现他晚上往那里领别的男生……
比你打击大吧?
我那个同学,一个想给她一个耳光,手抬起来又落下了。
最后自己嘲笑了一下子,愤怒的目光变得鄙夷起来,转身走了.
时间确实能冲淡许多东西,我们大家帮他分散精力,
一个月后,他能不在郁闷了,但是看得出来,他心里还是放不下,
半年后,他真的能当没有发生过了。
再提起的时候,他调侃到:
遗憾啊,当时上了就跑多好,反正没有耽误人家前程。
老弟,以后的困难和郁闷还很多——当然,这个事情让人气愤和郁闷——该忘的就要尽快忘,该放的就要尽快放。
找个真心对你一个人的人,并不难。
祝你未来的日子里幸福。
不要了,但是不要便宜她了,像这样的人应该给予言辞上的羞辱。我曾经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首先你要的话,自己心里可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因为毕竟不是多少钱,而且她还是个女的,但是,不要的话自己心里也憋的难受,所以说,不要了,但是要和她说明白。
这女人真的是把你当做摇钱树 想要就要 花了就完了 没钱了再找你.她绝对没有想过要还你,这个习惯已经形成,所以你必须做到的就是以后万万不能再借钱给她了!
还有按理来说,你理所当然应该要回这笔钱,即使是几十元钱.借钱是因为信任对方才无条件无凭据借出的,如果对方利用你对她的信任,这就是她践踏你们之间的感情,所谓的’缺德’.
当然更高一层次,就是用你无比的慈悲心肠去感化她,但是我并不支持你这么做,因为这更有可能让她变本加厉,恶化她的道德.
所以铭记两点:一,不能再借
二,尽可能要回,例如说个借口,有事情急用钱
希望你能成功!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