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人身损害伤残程度司法鉴定收费,依然执行的是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264号)的规定,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收费标准为700元/例,委托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费用另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9〕2264号
附件:《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