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还是有点误区。举例,参加第三次劳动的人并不等于三次都参加的人,因为他可能没有参加前两次,只参加第三次;或者参加了第一次和第三次,又或者是第二次和第三次。三次都参加的人必然参加第三次,但参加第三次的人不必然三次都参加。参加第三次的人数>三次都参加的人。可以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