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须提前的宽限时间,而没有对审批或离职时间作出限定。一般是负责人批准后即可以离职,如果还想多干几天再办离职手续,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是需要劳动力时不是不可以。但要是用人单位明确需要立即离职或限期离职的则要服从于用人单位的意思。
可以,那就是赖着不走哦!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