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需要材料如下:
(1)对方丢失发票的书面说明,要写清楚丢失发票的经过;
(2)所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
(3)到办税大厅领取空白表格《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填列、盖公章;(4)当月报税资料。
1、在丢失发票的次月初,销售方办理完毕报税手续后,才可将以上资料一起交到办税大厅报税窗口去,请税务人员办理。
2、税务机关在证明单上签字盖章办理完毕后,你方将该证明单及相关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一起转交购货方,对方即可据以认证、抵扣、进账了。
看情况,看你选择哪个方式,主要分为税务代开和自行开票两种。
税务代开:
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发票的资格,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发票,这就是税务代开。(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时,要求现场缴税;
如果发票作废,税款退回流程复杂、周期长。因此建议创业者们认真核查开票信息及客户的开票需求。)
自行开票:
当企业注册完成后,就可以申请税控和发票,拥有开发票的资格。之后公司再配备电脑和针式打印机设备,就可以开始自行开票了。
一般建议,只要公司有业务收入,就要尽早申请开票资格,自行开票。
审批好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一、网上申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流程:
1、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插入安全证书(报税U棒)。
2、在我要办事-证明办理-在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那一行选择办理-填写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信息-保存、下一步直到递交成功。
3、一般3个工作日左右,审批好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二、大厅申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流程:
1、申请。纳税人携带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公章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2、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复印几份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然后带公司章到国税局申请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见附件
该证明单一式三联,销售方一联,销售方国税机关一联,给对方一联就可以了。
政策相关:
国税发〔2006〕156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