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人”什么意思?

2025-05-21 0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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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问责任人”:有关人员来省局机关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一、首问责任人制度是指本局工作人员第一个接待、受理服务对象的咨询、投诉时,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或投诉应当负责到底的制度。

二、第一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投诉无论是否属于其职责范围,都必须认真接待、受理,不得推诿扯皮。

三、第一责任人在接到非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对象的咨询或投诉时,要热情接待,做好记录,并主动介绍、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关科室去咨询或投诉。对于电话咨询或者投诉的,接电话人为第一责任人,应当主动留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并立即与有关科室衔接,有关科室受理后,由受理科室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或者给予答复。

四、有关科室接到其他科室介绍和引导来的服务对象咨询或者投诉的,接办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和借口推诿、扯皮或者延误。

五、受理科室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或者投诉必须作详细记录,能及时答复的应当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告知答复的具体时间。

六、当服务对象的咨询或者投诉涉及两个以上的科室时,由第一责任人报局办公室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应当报局领导处理。七、首问责任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导致服务对象不满,反映到局领导处的,如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给予批评,第二次被反映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年度奖金;造成不良影响,被新闻媒体曝光、上级点名批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