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司一开始就有问题,既然是股东,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会一致,总应该遇事时,有一个“集中”的过程,为什么我们国家的民主后面都有集中这个道理。按公司法来讲,如果没有在公司章程中有特殊说明,只能按股东投资份额(或占比)享有对等权利和义利,所以分家时,也是对等的,平分。对于一个负责任的老板,是在完成员工工资、对外债务清偿后,剩下的按股比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