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当日起算,公安机关要在二个月内移送检察院,移送检察院之后检察机关要在一个半月内(本身是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移送人民法院,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有证据需要补充的话,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但是检察机关可以将案件退回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