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回答错了,正解在此~视以下2种情况区别处理不区分员工的单位,属于和本公司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列入工资核算,不需要发票没有劳动合同的,,列入非工资类别的成本费用类科目核算,对方必须出具劳务发票,可以找当地地税代开,员工开票需要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那你那个外单位的职工劳务费具体对应的是什么项目呢?可以先在应付工资里一起核算,然后结算时计入相应成本,劳务发票由外单位开具或者由外单位出具证明盖章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