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26日晚,美国纽约州北部的消防员接到报案,请他们去调查一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火灾。
那个叫乔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觉的时候还好好的,一个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后被烧得只剩下3.5磅的骨头。可是,火却没把房子烧掉。
几十年来,火灾研究员们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么样的火可以吞噬一个人,却不会烧掉他所在的房间呢?看到自己的身体燃烧起来,这个人一定会设法灭火,除非火势太猛,来不及扑救。
这不是唯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烧死的事件。几个世纪以来的观点一直认为吞噬这些人的火焰来自他们自己身体里面。支持者把这称为“人体自燃”。
拉里.阿诺德撰写的《燃烧》一书,讲的就是人体自燃。反对的人则认为,人体自燃纯属无稽之谈。在极少数事件里,有目击证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烧之后活了下来。
2002年元旦,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北面,阿黛儿.瓦达克正和家人一起从海滩拣了一些贝壳后,开车回家。突然发现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从腰部到膝盖被严重烧伤,医生无法查明起火的原因。
什么是“人体自燃”?“人体自燃”现象真的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