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新的记分规定: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在十五日内将所处罚款交清并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参加学习后,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即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带上《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取回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
持有牵引车(A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驾驶证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并在三十日内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和证件相片2张到发证车管所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A2被降为B1 B2准驾车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