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了合同,老板把我炒了工资怎么算?

2025-05-20 10: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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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关于工资待遇
  不管何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就业期间的待遇,否则违法。
  2、关于经济补偿金
  签订合同也可能是续签,因此没有办法从题目描述界定是否存在试用期等问题,但不管怎样,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时是否涉及到经济补偿金与解除时依据的法律规定有关,应比对判断: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