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叫居住证,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根据12月4日《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1、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以下三者满足其一:
稳定就业
稳定住所
连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