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相关问题

2025-06-21 18:13: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要明白一点:增值税是对销售者进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的税,你说的“我们”是指谁——员工?还是公司?如果是员工,不论是福利,还是什么,属“消费”者,不是“销售”者,不用交税;如果是公司,如果手机是公司生产的,那么公司提供给员工手机的行为不管收不收钱,都属于销售行为,公司交增值税;如果公司不生产手机,是购入又低价提供给职工的,也是“消费”者,不用交增值税。同样道理,其他税也是一样。

回答2:

如果你们公司就是生产手机的话,给员工的手机(员工福利)是视同销售处理的,需要正常缴纳增值税,如果你们不是生产手机的,那你们提供给员工的手机只是相当于你们帮员工代购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手机实际价值高于1680元的差额部分仍然计入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员工福利,不需要缴税

回答3:

您好!我的回答供参考:
1.如果公司是手机生产商,把自产手机给员工作为福利。
企业所得税: 需要确认销售营业收入;
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
个人所得税:(手机价格-1680)差额部分要代扣个税。
2.如果公司将外购的手机给员工作为福利。
企业所得税:需要确认销售营业收入(可以采购价);
增值税:根据企业类型,做进项税额转出 或者 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手机价格-1680)差额部分要代扣个税。

回答4: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回答5:

就看你们公司是不是自产的,若果不是自产的就不用交了,如果是就要以视同销售行为来缴纳增值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