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高手,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2025-06-21 14:58:0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按照我国的继承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子女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关于你提到的房子,它属于不动产,采取登记主义原则,写了爷爷的名字就属于爷爷的遗产,四个姑姑也有继承权。打起官司来,你朋友的父母赔钱是肯定的,但如果他有证据证明盖房子的钱是他们出的话情况会好很多。

这是从法律上说的。在我家那边嫁出去的女儿还没有回来要求继承的事情发生过呢,还闹了五年,无语啊!

法律无情人有情,四个姑姑何必呢?

回答2:

关于遗产继承问题,对于父母的财产子女是有权继承的。

关于你是说地是他爷爷买的,房是他爸爸出钱盖的,而房产写的是爷爷的名字,不动产(房子)是以登记为准的,就说明房子是爷爷的。那么姑姑是有权继承的。鉴于当初房子是他爸爸出钱盖的,他爸爸要做好证明,我认为,赔偿的钱会在原继承房产的金额上会减少点。

回答3:

姑姑对爷爷的遗产有继承权,但不是整栋房子都是爷爷的遗产,如果父母能证明房子是他们建的,那遗产就只是属于爷爷的土地钱。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五个子女(四个姑姑加你爹)平均继承遗产。也就是说,四个姑姑可以分到五分之四的土地钱。
另外,尽到较多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由法官裁量。
最后说一句,都是一家人就别分得太仔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