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辞工到期后公司是否应将两个月工资全部结清?

2025-06-23 00:37:4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第八十五条)

所以,我认为:这个月工资在下个月某日支付,用人单位已经成为惯例的,就不算“逾期不支付”。如果下个月某日仍然不支付(有正当理由延迟几天除外),还要拖到下下个月的话,那就是“逾期不支付”,要加付赔偿金。

有的单位也可能会对辞职职工有所照顾。您看看您原来所在的公司能不能提供“提前支付工资”这点方便。如果能,最好。如果不能,下月把工资打入您银行账户,也算合理,可以接受。

回答2:

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吧
我之前工作的地方就是月底发工资的时候才可以拿工资的
辞工的人也是要等到下月底再去领
现在工作的地方是辞工到期的人
工资就结到上班止的那天

只要你公司答应打到卡上,也是可以的

回答3:

  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