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赔偿项目上,计算时用的是深圳本地的经济统计数据,例如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用的是深圳市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死 亡赔偿金直接导致的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其他还可产生亲属办理死亡相关事宜的误工损失、交通费,此外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解释》)并《广东省2015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可有:
深 圳 市 死亡赔偿金 数额标准
(2015.6--2016.6)
死者户口
死者年龄
0至60周岁
60周岁至75周岁
75周岁以上
城镇标准
818960(元)
40948.0 × [20-(死者年龄-60)](元)
204740(元)
农村标准
244912(元)
12245.6 × [20-(伤者年龄-60)](元)
61228(元)
备 注
相比2014年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在深圳市城镇标准有所下降,但农村标准在上升。 深圳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http://www.peichang.cn/detail/id3336.html
依据《解释》的规定,丧葬费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2014年度深圳市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
108192元/年,这样深圳市丧葬费赔偿标准就应当为:
丧葬费 = 108192元/年 ÷ 12 × 6 =
54096元。
死亡赔偿金与丧葬费可以说是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直接产生的赔偿项目,其中死亡赔偿金的数额较高,深圳市可达80余万元,加上其他死亡赔偿项目,深圳市的死亡赔偿总数额可以超过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