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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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以上的法规规定,你是不能再盖房子的。因为你家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了,不能拥有第二处的。如果再盖房子的话,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而失去法律的保障。
建议楼主: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