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如实陈述,是谁打的就是谁打的,没必要掩饰。
至于如何揭穿,则看笔录记载谁说的更符合客观事实。
侵害他人人身生命健康权利的,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伤害程度属于轻微伤,则尚未构成刑事犯罪,但受害人可向侵害人主张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损失费、住院伙食补贴等等,建议保存好各类票据。
看你家是什么目的了,是要他家赔钱还要他家负刑事责任。
一般出事24小时之内要去公安局指定的医院做鉴定,构成轻伤就可以判刑了。你的轻微伤是什么概念?
都是邻居一般人是不会作证的,即使看到了也不会作证,现在的人呀都猴精着呢。你找一个证人加医院鉴定结果才是保险。他家翻不了的。然后你可以法院起诉。(你的伤也就是民事纠纷,到法院也是赔钱。)
可是你家没有证人呀。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双方各持自己的说法,公安局没法结案的,依我看最后也是公安局出面调解,他家赔钱了事。
轻微伤是构不成刑事犯罪的。不管是他家男的打的还是女的打的,总之他们承认了是他家的人打的就行了,你以这个就可以要求他们民事赔偿了。
公安局应该有笔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