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是以组织农民开展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而村民委员会是以村民民主管理村务为核心的自治组织。由此决定了二者的职能有一定的区别。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主要是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产积累、资源开发和兴办企业等;而村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是组织村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