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的问题涉及一个医疗期的问题。如果你养病的时间在医疗期内,公司就不能辞退你。在劳动法律中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通常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如下: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且,医药救济费金额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主张支付赔偿金,一般工作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及疾病救济费或医疗补助。
违法了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公司可以在你合同到期是不和你续签合同,不过必须对你给出补偿,从2008年开始,工作满一年的每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半年算,补偿半个月。如果你病假回到公司,公司以你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辞退你,那么你可以告诉公司,辞退必须是他们提出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半年的培训或者调岗后,你仍不能胜任才能辞退你。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应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外一种情况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正常补偿的两倍支付给你赔偿金。
正常补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你的要求,你可以自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提请劳动仲裁
第一,要搞清楚二个问题。
1、你的医疗期有多长时间?你的医疗期与你的工龄和本单位工作年限有关,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不等。
2、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是因你有过错被辞退还是其他?
第二,如果你在医疗期内,没有个人过错而被辞退,你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第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根据你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资标准是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