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想办法收集证据,证明产权人是认可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否则像这种情况,按合同法的规定,若产权人不进行追认的话,合同可能无效。为了保证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认真审查卖方的身份证、房产证,审查房屋有没有设定抵押,能不能进行买卖。同时审查卖方有没有房屋处分权,是不是产权人,有没有共同人,共有人必有到场签字,产权人的配偶作为婚姻法规定的共有人也要到场签字。若产权人、共有人委托他人代为出售房屋的,必须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认真审查委托事项,审查被委托人的身份。了解更多房产知识就上中房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