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写了这么多大概知道了什么了,首先你一定要冷静。
没有什么比冷静的思维更敏捷了,没有先想清楚。
以下是我的分析
一你可以要求重判,但是这个比较麻烦。也许吧!我们总得顾点情分,问题不能只看表面。要冷静对待,至少你可以看清,她只能住,不能占为己有。
二你自己上面写的就是很好的方法啊!既然她肯回来住,那就得清楚一件事情。房子还孩子们的,那么她来住是以母亲的身份。既然是母亲,就算归你抚养。但是抚养费得出吧!否则她拿什么来住在这个房子里,这是实事求是的问题。就算把这条拿去给法官判,我觉得至少她想住,抚养费是逃不了的。如果她肯出抚养费那么给她留个房间也未尝不可。
三这种情况下我们来分析女方为什么要回来住,原因很多。但是这里有一个可能性很大的问题就是她也许很后悔,不想和你离婚。换句话说,即使你们离婚了,还住在一起一些好处,至少多一个人照顾孩子。如果她只是为什么住这里而什么也不付出的话,咱也双手支持你通过法律手段赶走她!
四分析你打官司的胜算我觉得至少七成啊!你是监护人的身份没有变啊!这个就是个法律的漏洞了,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孩子了,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什么都好办。既然房产是孩子们的,孩子们完全可以决定她的去留。当然这个比较残忍,慎用。
你最好耐心的说服她,少走法律途径当然对大家都好啊!
祝楼主可以如愿以偿!
复婚
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重判。诉讼状里面将清楚签字情节。
房子产权属于孩子。并没有给她。
平时她没有什么收入,你也应该替她考虑一下。毕竟夫妻一场,没必要斤斤计较。真要是她过得很凄惨你孩子心里也会难受。
从法律的角度看,你签了名,就已经发生效力了。再做任何解释都是没用的。除非你们复婚,协议就失效了。
可以民政局问问可不可以修改协议,但也可能要女方也同意的情况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