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就是参加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时间限制。
诉讼期间分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两种。
法定期间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不会改变,也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如立案、上诉、申请执行等。
指定期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指定期间可以变更,法院有权决定延长或缩短。如:几日内提供诉讼材料、某日开庭等。指定期间内出现新情况,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申请予以变更,不过这种随意性是有限的。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以时、日计算的,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内。
期间以年、月计算的,届满日期为届满年月对应的日,无对应日的如2月,届满的月的最后一天为期间届满日。
期间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为期间届满日。这种节假日特指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公休假日如元旦、春节,但不包括妇女节和中秋节等。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超过,但建议能亲自送达的尽量不要这么做,以免带来不必要麻烦。
因为地震、当事人重病等不可抗力耽误期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顺延期限的申请,申请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提出,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理由不正当的,法院会驳回。
期间是指法院或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限和日期。狭义的期间指的是期限,广义的期间包括期限和期日。
期限通常是指法院或诉讼参与人单独完成或进行某种诉讼行为的一段时间。比如,法律规定,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
期日是指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在一起进行一定诉讼活动的日期。比如,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某年某月某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