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参加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海葬实行免费政策。报名程序:持逝者户籍证明(户口本或者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火化证明、参加活动的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3人以内),到锦州市民政局(军供大厦10层1013房间,电话:2188836)报名、填表、审核。
二、免除费用项目
每份海葬骨灰免除3名随行丧户家属的由市区集结地往返海葬地点的租车费、租船费;免费提供1个骨灰降解容器,1个海葬专用绒布袋、1 个手提袋;免费提供布置船只用的鲜花或花篮,家属用的花瓣、手套、毛巾、胶带;免费颁发海葬证;免费提供集体礼仪服务。
三、办理机构
市民政局组织实施,由辽宁省殡葬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四、办理程序
丧户持已被注销的死亡人员户口本、身份证、火化证或者能证明死者是本市户籍的相关证明,向辽宁省殡葬服务中心或锦州市民政局提出骨灰海葬申请,并填写《海葬申请表》(附后),经审核确认后,由海葬承办机构统一组织实施骨灰海葬活动。证件不齐或单独海葬的,不予享受免费政策。
现在目前可以办理海葬的地方只有大连和丹东 电话是 0415-2253117 丹东殡仪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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