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错误,可以直接改吗

2024-12-21 05: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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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要求:

1、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3、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回答2: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错误,不能随便直接修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可更改。

2、新增固定资产的时候,务必确定好折旧年限。设置步骤如图:

3、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即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的报告结果。

回答3:

您按5年计提折旧也不错,可以理解为会计折旧政策;而汇算清缴10年折旧可以理解为税务折旧政策,所以您并没错,只是年末纳税时进行纳税调整就行了。
当然,您也可以直接改为按10年计提折旧。

回答4:

  1.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可更改。

  2. 固定资产折旧的过程中,影响因素包括:固定资产基数(历史成本)、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年限、国定资产折旧方法。其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确定时需谨慎,一经确定,不可更改。

  3.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                           定资产折旧。

回答5:

你有两个方法处理
1、不调帐,只在年底汇算清缴时,将多计的折旧做调增所得额。
2、按税务要求将年限改为10年,由于前两年已补交,所以从今年开始按10年期限计算(原值减去残值后除以10)的年折旧额计提。
这两种方法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