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公司注销中的税务问题

2025-05-20 04: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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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注销中容易忽视的税务问题;公司注销中,如公司有净利润的,公司注销中会涉及到利润分配中的个人所得问题;公司日常经营中往往忽略印花税的交纳,注销中税务部门是要累积补税的,还会涉及到滞纳金、罚款等。
公司注销的所有过程及程序,税务注销是最复杂,也是难度最大的,往往也会产生较大的注销成本,税务注销是一项业务繁琐工作,适用的会计,税务政策与公司持续经营期间不一样,可能及必要的情况下,建议委托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这样能做到事半而功倍,每个公司注销时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公司自己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涉及到税务注销中的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机构(如会计事务所)以获取品质专业的建议。泓信联合 张丽华2012.10.23

回答2:

  企业终止经营而进行清算的,其原材料或产品存货通常会作如下处置:1.正常价格销售;2.折价变卖;3.抵偿债务;4.分配给投资者;5.赠送他人;6.报废。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上述第一类至第五类处置原材料及产品存货的方式均要按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处理,而第六类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所不同。
  对于一般纳税人,问题的关键是存货中包含的进项税额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规定,对纳税人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后销售的货物,应按现行税法的规定征税。对纳税人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虽然文件中所述的“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并不是现在所说的存货中包含的进项税,但从税理上来说是有相通之处的。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处置存货应该作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处理,可以抵扣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如果计算的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应按差额缴纳增值税。对于前述第六类情况应作进项税转出,并按财产损失有关程序办理。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直接按照适应征收额计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存货的销售收入只需正常计入清算所得即可。

回答3:

  企业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一定要及时处理完毕,否则,无法顺利办结注销清税流程的。
  (1)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纳税人存在未验旧的发票;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
  (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
  (5)存在未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
  (6)存在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
  (7)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
  (8)存在报验项目登记未核销;
  (9)存在其他应结未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