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开庭的。可以选择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是六十日。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满60天视为送达,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庭可以留置送达
可以缺席审判的